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旅院大学生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作者:时间:2019-12-17点击数: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因假期在家、实习在外等客观原因医疗费用未能当场结算的学生。

二、事后报销流程

(一)仅报销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

可先带上证历本(即“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都有发放)、身份证或杭州市民卡(社保卡)、医疗费发票原件、汇总明细清单、就诊病历、银联卡等到校医务室询问是否可以报销。若无法报销,则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流程一致。

(二)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第一步,到所在系部负责医保的辅导员(博爱楼205)处开具“未能当场结算医疗费用证明”(盖系部公章)

第二步,带上以上证明到学生事务中心(进门左侧事务服务区域)填写医疗费用申报单。如有外伤,则还需填写一份“外伤经过说明”。

第三步,带上证明、申报单,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医疗费发票原件、汇总明细清单、就诊病历、出院记录、银联卡等,到市内医保服务窗口(建议至“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87008120,双休日也有办理)进行报销。

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

2019

Copyright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