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参加“澳门交流生”项目的报名通知
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三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相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
2. 全院在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品学兼优(含晨跑合格),身心健康;
3. 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四级500分以上、六级450分以上)。
二、就读时间
赴澳学生拟定于2017年1月入学,2017年5月返回,就读一个学期。
三、学习证明
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3,澳门旅游学院出具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经系部、教务处认定后,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
四、相关费用
在澳学费免收,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 学生赴澳期间,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学费照常收取,另需缴纳派遣管理费3000元。
五、报名方式
对该项目有意向的学生请于11月4日(周五)11:00前将报名表交至我系潘承斌老师处 83899405
六、选拔流程
1. 通过个人自荐、班主任评定和综合评定等环节汇总学生报名表排名,经系部签字盖章后将拟派遣学生报名表与学生成绩单、英语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于11月7日(周一)16:00前交至国际教育学院(行政中心1405办公室,陈玥老师处,联系电话:82863570);
2. 国际教育学院组织面试,经澳门旅游学院审核,最终确认并公示拟派遣学生名单;
3.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学生赴澳相关手续
附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赴澳门参加澳门交流生项目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