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以下同学被发现在寝室内吸烟,违反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禁止吸烟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根据《细则》第十条规定的处罚办法,现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张宇杰,男,13电2班,学号:201302150145;
王凌峰,男,13电2班,学号:201302150136;
张志强,男,13电2班,学号:201302150146;
林约,男,13电2班,学号:201302150135;
胡智超,男,13电2班,学号:201302160247;
毛俊雄,男,13电2班,学号:201302160246;
徐宁宁,男,13电1班,学号:201302150139;
金毅,男,13电1班,学号:201302150142;
王宁珲,男,14导7班,学号:201402040106;
章子昊,男,14导7班,学号:201402040108;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旅管系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