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个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地方标准——《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经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标准编号DB3311/T158─2020)发布,将于2021年1月2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由浙江省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联合我校无障碍旅游研究所编制,研究所所长、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宝辉为标准的第一起草人。该标准的编制和发布是《无障碍旅游服务省级标准化试点》的重要建设内容。
《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中明确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适用于指导以乡村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和农事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景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该标准是将区域旅游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融合的指导性地方标准,标准从依法性、协调性、保护性和方便性四个原则考虑,围绕乡村景区的物质环境、信息环境和交流环境所对应的出行、游玩、住宿、休闲等环节提出了建设指导,特别是让残障人士作为主体参与。
在《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起草过程中,无障碍旅游研究所专家团队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充分参考国家及地方关联标准,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指导下,积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结合丽水市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现状,经过调研、分析、论证、多次修改,最终确定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将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化流程,促进乡村景区的旅游经济发展,凸显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产业拉动价值,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平衡。